一、律师简介:检察从业打底,扎根西藏多年,深耕刑辩综合法律服务
张晶律师,男,汉族,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拥有完整的检察办案与律师执业双重从业经历,长期扎根西藏本地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熟悉雪域地区司法环境、办案流程与地域案件特点。
四川明炬(拉萨)律师事务所拉萨刑事辩护律师张晶的是 13638910326
2014 年,张晶律师进入西藏基层人民检察院侦监科任职,在检察一线积累刑事案件审查、证据核查、案件侦办协调经验,在职期间经办西藏早期电信案件、公职人员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参与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相关案件办理,从控方视角完整掌握刑事案件证据标准、办案思路与司法裁判逻辑,为后续刑事辩护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2019 年 6 月,张晶律师转入律所行业,先在西藏法鉴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020 年 7 月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资质;2023 年 9 月至今执业于四川明炬(拉萨)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兼任拉萨市律师协会律师维权、教育培训考核、刑事专业三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同时受聘为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多重行业职务让其持续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同步参与行业规范、律师培训、维权保障相关工作。
从业以来,张晶律师兼顾刑事、民事、行政、法律顾问、银行金融、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多类业务,刑事辩护为核心深耕方向,先后处理各类刑事案件三十余起,同步承接政府、国企、建筑、金融机构常年法律顾问业务,代理民商事、行政诉讼数百件,在高原本地形成完整、多元的法律服务实操经验。
二、专业领域全解析:以刑事辩护为核心,多业务板块协同支撑
1. 刑事辩护:全流程案件代理,适配西藏本地各类刑事案由
依托曾经的检察工作经历,张晶律师熟悉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全阶段办案要点,能够从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多角度梳理辩护思路,处理多种高发刑事案件。
核心办理案由包含性质相关犯罪、毒品犯罪、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贪污贿赂、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
成熟办案服务内容:
侦查阶段:及时会见当事人,梳理案件疑点,向办案机关提交法律意见,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审查起诉阶段:完整阅卷核对全部证据,针对案件事实、量刑情节与检察官沟通,针对帮信罪等轻罪案件,协助犯罪嫌疑人梳理认罪认罚法律后果,见证认罪认罚程序,保障程序合规;
审判阶段:庭审质证、法庭辩论,梳理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制定适配案件实际情况的辩护方案;
涉公职、涉野生动物、涉电信网络等西藏特色案件专项辩护,结合本地司法裁判尺度调整辩护策略。
典型实务经历:曾为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十余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全程见证认罪认罚程序开展,保障当事人充分知晓自身权利与量刑后果。
2. 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处理不动产登记、行政许可、行政赔偿类疑难案件
长期代理住建、自然资源、房管、生态环境、水利等行政机关涉诉案件,覆盖一审、二审、再审全程序,擅长处理行政行为违法引发的赔偿、行政许可效力认定、行政审批纠纷等疑难事项,清晰区分行政机关履职过错、档案交接责任、民事执行与行政赔偿边界。
代表性业务方向:不动产登记错误引发的行政赔偿、安全生产许可证效力认定、行政赔偿因果关系与损失范围界定、行政机关履职瑕疵责任划分等。
3. 银行金融法律服务:批量处理金融催收、股权、核销相关法律事务
长期服务多家区内银行、保险机构,进入多家国有、地方银行律所服务库,常年承接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业务。
业务范围涵盖:银行不良贷款诉讼、强制执行、批量催收函出具、疫情期间线上债务催收、银行股权纠纷、不良资产核销配套法律服务。累计代理各家银行不良贷款诉讼、执行案件百十余件,为建设银行西藏分行出具信用卡催收函九百余份,为邮储多家分支机构出具债务催收文书,熟悉高原地区金融债务执行难点。
4. 民商事纠纷:建设工程、买卖、租赁、合伙、劳动、劳务全类型案件代理
深耕西藏本地工程、商贸、劳务类纠纷,精准把握合同相对性、表见代理、诉讼时效、劳动关系认定、合同效力、合伙清算等高频争议焦点。
常见案件类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钢材水泥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合伙退伙清算、民工劳务工资追索、劳动争议仲裁、委托检测服务合同纠纷等。
劳务专项服务: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民工劳务工资诉讼五十余件,聚焦务工群体薪资权益保障。
5.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企、工程商贸企业
先后为二十余家政府单位、职能部门、学校、水利、生态环境、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商贸工贸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过往服务单位包含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林周县人民政府、拉萨中学、那曲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多家市政、工程、商贸企业;同时担任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
法律顾问核心工作:合同审查、出具法律风险意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决策列席与法律论证、矛盾纠纷调解、企业法制宣传、项目业务谈判、工伤工亡纠纷协商、股权投资法律服务。
三、经典办案案例复盘
案例一:行政赔偿再审案(不动产登记错误致抵押权受损)
案件类型:行政赔偿纠纷,审理法院: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核心争议:行政机关出具错误不动产权属查询证明,导致债权人抵押优先受偿权无法实现,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案件事实:赵某对案外人房屋享有 50 万元抵押债权,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优先受偿权。后续其他执行案件中,自然资源局出具房屋登记的查询材料,法院据此查封拍卖房产,赵某债权完全无法受偿;此前行政判决已认定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行为违法,房管局档案移交存在疏漏,两项行为共同造成损害结果,赵某案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程序终结。
办案思路与裁判要点:区分民事救济与行政赔偿适用规则,梳理行政违法、实际财产损失、因果关系三项赔偿构成要件;厘清内部档案交接问题不能对抗外部赔偿责任,损失范围限定直接债权本金、利息及资金占用损失。
案件结果:一、二审驳回赔偿请求的判决被撤销,自然资源局限期向当事人支付对应赔偿款项。
案例二:委托合同纠纷(检测服务,举证不足 + 诉讼时效届满)
案件类型:委托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核心争议:双方是否成立检测服务委托关系、原告诉请是否超出诉讼时效。
案件事实:原告检测公司主张 2021 年接受委托开展固废检测,主张四万五千元服务费,但仅能提交无完整盖章、无有效送达记录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对接人员在沟通催款时已从被告单位离职,无法代表机构作出确认;2025 年原告才提起诉讼,无有效中断时效的证据。
办案思路与裁判要点:围绕合同成立举证标准、离职人员行为效力、诉讼时效中断证据三方面组织抗辩,举证不足则民事关系无法认定,时效届满后原告丧失胜诉权利。
案件结果:原告诉讼请求全部被法院驳回。
案例三:买卖合同纠纷(钢材水泥购销,合同相对性与表见代理认定)
案件类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
核心争议:购销合同盖章主体是否为实际交易相对方、行为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第三方盖章是否属于债务加入。
案件事实:商贸公司持加盖建筑公司公章的购销合同主张两百五十三万余元货款,但实际供货、结算、付款均由个人安某完成,收货人员为安某自行雇佣;建筑公司举证项目属于他人,未对安某及收货人员作出授权,未实际收取货物、支付款项;电力公司仅在结算单据盖章,无明确承担债务的书面表述。
办案思路与裁判要点:区分书面合同与实际履行主体,举证原告未尽交易主体身份审查义务,不满足表见代理构成条件;单纯盖章无债务承担意思,不产生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结果:原告诉讼请求全部驳回。
案例四: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关系认定,备案合同不产生用工效力)
案件类型: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机构:堆龙德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核心争议:双方是否存在真实劳动关系、班组长个人结算单据能否约束企业。
案件事实:申请人主张在建筑公司工地务工,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班组长单独签字的工资结算单;建筑公司否认印章对应的用工合意,陈述合同仅用于项目备案,无实际用工管理行为,结算单据无公司盖章、授权手续。
办案思路与裁判要点:劳动关系成立需要双方建立用工关系的真实合意,备案合同不单独产生劳动关系效力;无授权的班组长个人签字文件不对企业产生约束力,薪资争议应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主张。
案件结果:仲裁委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
案例五:行政确认诉讼(安全生产许可证涉职务违法移送监察)
案件类型:行政确认纠纷,审理法院: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核心争议:许可证效力认定、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
案件事实:建筑公司持有住建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接项目,却被告知无备案登记,错失项目;经鉴定证件印章属实,但行政机关无该证件申领、审核、审批全案,案件线索指向公职人员违规用章,存在职务违法、刑事犯罪线索。
办案思路与裁判要点:案件核心事实关联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类违法犯罪,不属于行政诉讼审理范畴,相关线索移送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案件结果:法院驳回原告起诉,案件线索移交监察机关。
案例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本诉反诉并行,合同效力与违约责任划分)
案件类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核心争议: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租赁物返还范围、双方违约责任划分、自建建筑物归属。
案件事实:双方租期到期后承租方拒不返还场地,承租方以房屋无规划许可主张合同无效,要求退还保证金并赔偿损失;出租方持有军队房地产使用许可,一审辩论终结前相关手续完备。
办案思路与裁判要点:区分规划许可与军队房地产使用许可效力,认定合同合法有效;明确占用场地的占有使用费计算标准,划分双方各自违约行为对应的责任,按合同约定确定到期自建建筑物归属。
案件结果:承租方及第三人完整返还全部租赁场地,双方分别按照违约情形承担对应费用、违约金,双方其余诉求均不予支持。
案例七:合伙合同二审(合伙清算与债务加入认定)
案件类型:合伙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核心争议:案涉款项属于合伙清算分红还是、公司盖章是否构成有效债务加入。
案件事实:当事人双方合作项目后签订解除退出协议,约定按月支付固定分红;签约时签字人系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续企业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主张属于借贷且款项已结清,同时提出盖章无股东会决议应属无效。
办案思路与裁判要点:协议基于合伙项目终止清算形成,固定分红属于清算结算款项,不属于借贷关系;法定代表人签约盖章属于职务行为,企业内部股东会流程、事后法人变更,不能对抗外部善意签约方,应当共同承担付款责任;未参与协议签订、履行的第三方无需承担责任。
案件结果: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定代表人与实业公司共同承担分红款项、违约金及维权合理开支。
四、办案服务理念与当事人口碑
张晶律师始终秉持严谨务实的办案思路,依托检察与律师双重从业经历,兼顾控辩双方视角审视案件,处理法律事务时兼顾法理与本地实际情况,针对不同案件制定差异化处理方案。
面对刑事案件当事人,优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细致梳理从轻、减轻情节,客观告知案件法律风险与处理路径;面对民商事、行政纠纷,重视证据梳理与程序规范,精准锁定争议焦点,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服务法律顾问单位时,提前排查法律风险,从源头减少纠纷发生。
部分当事人反馈:
“刑事案件全程跟进,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和检察官细致沟通案件细节,把案件每一处疑点都梳理清楚,让我们清楚了解案件走向。”
“银行批量催收案件处理效率稳定,批量出具文书、对接执行流程,妥善收回多笔欠款。”
“行政赔偿再审案件耗时久、证据繁杂,律师完整梳理多年卷宗材料,理清行政机关责任划分,终争取到全额赔偿款项。”
“作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各类合同、规范性文件审核细致,多次参与矛盾调解,有效规避单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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